新闻中心

一文读懂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4—2026)

发布时间: 2026-07-31


 前言
HJ 945.4—2026于2026年4月发布,2026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是国内首份专门指导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编制的国家级导则。长期以来,大量园区污水厂参照城镇污水标准GB 18918执行,难以匹配工业废水特征污染物管控需求。新规落地,标志园区污水治理告别“一刀切”,正式进入**分类管控、一园一策、特征污染物精准监管时代。

 一、基本信息与适用范围
1. 定位:属于**导则类指导文件,不直接作为企业排污执行标准;用于指导各省市制定地方工业园区污水排放标准,也可供园区污水厂参考确定管控方案。
2. 适用对象:经开区、高新区、产业园区内配套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单一行业园区、综合型工业园区。
3. 核心目标:因地制宜设置污染物项目、科学划定排放限值,补齐工业特征污染物、新污染物管控短板,防范水环境风险。

 二、园区四大分类管理(核心框架)
导则按照产业结构将园区划分,限值制定方法差异化:
1. 单一行业型园区:园区企业同属一个行业,直接参照对应行业排放标准设定限值;
2. 行业类似型综合园区:企业产业相近,采用水量加权法核算排放限值;
3. 行业主导型综合园区:以一类产业为主导,标准不得宽于主导行业国标;
4. 行业差异型综合园区:产业混杂、废水水质差别大,优先推行一园一策差异化管控。

 三、污染物管控重大升级(行业重点关注)
污染物分为基本项目+特征管控项目,三大类指标成为重点强制管控方向:
1. 常规基础项目
COD、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等,依据入园企业行业标准全覆盖。
2. 新增风险类管控指标(重中之重)
含盐量(全盐量/氯化物):制药、印染、煤化工等高盐园区必须纳入管控;
综合毒性:制药、石化、电镀、印染等有毒废水园区要求增设;
新污染物PFOA:生产、使用全氟化合物园区强制管控,同步关注替代品;
3. 其他特征因子
根据环评、排污许可、受纳水体环境风险,补充重金属、有机溶剂等特征污染物。

 四、排水方式、雨水与间接排放管控要求
1. 直接排放 / 协商间接排放
企业废水预处理后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厂(间接排放),可设置协商限值;协商排水点位设在分质预处理出口,限值写入排污许可证。严禁无预处理直接排入集中设施。
2. 污染雨水硬性规定
园区必须落实雨污分流;污染雨水不得直排雨水口,统一收集进入污水系统处理,由总排放口达标排放。
3. 监控点位
常规管控监测点:污水集中设施总排放口。

 五、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规则
鼓励园区污水再生回用:出水用于绿化、工业回用、城市杂用水,可参照再生水标准执行;用于农田灌溉,必须满足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回用同时仍需满足排放底线要求。

六、对园区、企业、水处理工程的现实影响
1. 各地加快编制园区专属污水排放标准,通用城镇污水标准不再是“万能依据”;
2. 入园企业预处理要求收紧,高盐、有毒、含新污染物废水必须前端预处理;
3. 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需要升级深度处理工艺(膜过滤、高级氧化、脱盐等);
4. 运维端增加特征污染物、毒性、含盐量常态化监测任务。

 七、企业合规落地建议
1. 梳理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提前评估含盐、有毒物质、新污染物产生情况;
2. 完善前端预处理,降低高负荷污染物冲击园区污水站;
3. 升级保安过滤、深度处理系统,保障稳定达标;
4. 完善水质台账,定期开展水质全分析,建立水质预警机制。

 总结
HJ 945.4—2026核心思路:**分类施策、精准控污、风险优先。推动园区污水治理从单纯末端COD达标,转向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新污染物、盐度、生物毒性全方位综合管控。无论是园区运营方、排污企业,还是水处理服务商,都需要提前做好工艺升级与合规方案筹备,迎接9月新规落地后的监管升级。




新乡市平原滤器液压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0032507号-2